韦德官方网址关于成立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教基〔2022〕2号)和《蚌埠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蚌埠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蚌教基〔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建立我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与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合力,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组织形式及成员单位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残联、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组成,各成员单位应确定直接责任股室(部门)和一名联络员。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陈 成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顾为国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纪少锋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发兵 县委编办副主任
阮守松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娟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
靳鑫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莉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孙 璞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迪龙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卢灿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黄 杰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福青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常秀峰 县应急局一级主任科员
高 晗 县审计局副局长
汪升社 县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
秦 荣 县妇联副主席
李丙成 县残联副理事长
张发雷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杜 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顾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保障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
2.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分类定价管理,制定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3.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订、完善有关政策法规、重要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全县人口分布、人口结构统筹做好幼儿园规划布点,承担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负责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和年检工作,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师资队伍的管理和指导。
4.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安全工作,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县校车进行审批,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及驾驶员。
5. 县民政局负责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做好年检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把社区(村)学前教育作为社区(村)教育的重要内容,促进社区(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6.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并逐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扶持学前教育发展。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6周岁以下(含6周岁)残疾儿童。
7.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明确和落实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8.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根据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统筹安排用地,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幼儿园建设用地的监管,严禁幼儿园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中,将幼儿园建设时限以及开发商无偿代建等内容作为土地出让方案和土地出让合同中必要条款予以明确。审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方案,凡未按要求配建幼儿园的,不予审批或核发其规划方案及有关证件。
9.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做好幼儿园项目的建筑设计工作,负责幼儿园施工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为新审批的幼儿园提供消防设计标准,并出具消防合格证明。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10.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加强对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指导,做好卫生年度评估工作。落实幼儿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11. 县应急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幼儿园安全工作,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12. 县审计局负责对幼儿园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客观公正评价幼儿园在资金活动、国有资产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特殊儿童资助、评先评优奖励、奖励补助等方面的普惠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促进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有效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提供重要依据。确保幼儿园经费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现象,民办幼儿园出资人无抽逃资金情况。
13.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符合食堂开办条件的幼儿园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幼儿园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14. 县妇联负责广泛宣传和普及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
15. 县残联负责推动和指导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
16. 县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有关扶持学前教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依法进行整治或处罚。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能
(一)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审议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总体规划;审定领导小组形成的重大改革事项,并组织贯彻实施。
(三)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协调部门在推进学前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引导各部门及社会支持学前教育工作,促进学前教育科学、稳步和可持续发展。
(五)定期通报学前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问题。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