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工作,努力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市医保局制定并出台了《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意义
根据国务院“探索建立跨区域医保管理协作机制,实现全流程、无缝隙公共服务和基金监管”要求,参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医保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规定;本办法进一步补充我市异地就医监管规章流程,有助于弥补异地监管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实现全方位、全覆盖的医保基金监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根据巡察组整改反馈意见,结合我异地就医现况,是医疗保障局认真研究上位法,借鉴其他地市优秀做法,2023年7月4日,我局拟制定《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暂行办法》征求了县、区各医保部门及局属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条,采纳1条。并于7月24日汇总相关意见建议,拟定《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
(三)合法性审查意见
2023年8月1日,《暂行办法》通过局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
于2023年8月10日报请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
(五)文件印发
2023年8月11日,《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予以发布。
四、工作目标
本办法明确了异地就医监管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在全市范围内规范了异地就医医保监管的流程,明确了监管部门各方责任,确保能够合理、高效推进我市异地就医使用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参保人员的异地就医管理及异地参保人在我市就医管理。
(二)落实就医地监管职责。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把异地就医纳入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重点内容,严厉打击异地就医领域各类欺诈骗保行为。要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区域协作、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异地就医结算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配合参保地做好异地就医相关核查工作。
(三)明确参保地管理责任。参保地医保部门要定期开展异地就医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分析,建立精准锁定可疑问题线索,按规定提请就医地医保部门对疑似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协查,或按程序向就医地医保部门移交问题线索,积极探索建立异地互查机制,共同合作开展稽核检查,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四)确保基金及时追回。异地就医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扣款等按原渠道返回参保地账户,行政处罚、协议违约金等由就医地医保部门按规定处理。
六、下一步工作
各级医保部门要认真执行《蚌埠市异地就医基金监管暂行办法》,规范异地就医监管程序,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力度,进一步增强我市医保基金监管的全覆盖,加强日常宣传,提高异地就医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全市打击欺诈骗保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医保监督和稽查稽核科 崔磊
联系电话:0552-31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