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客货运)交通、水上(渡口)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道路(客货运)交通方面。全面加强对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扎实开展道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客车超员、违法停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
(二)消防安全方面。以“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包括文化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其周边场所等四类对象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停产检修和试车的安全管理,防范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
(四)建筑施工方面。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尤其对安全状况较差的工程、临街或人流密集地段的工程以及工程中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和大型设备等要重点监控,预防高空坠落、坍塌、大型建筑机械等多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五)旅游方面。对旅游汽车、游船、快艇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公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全面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
(六)特种设备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排查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七)非煤矿山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及未按规定进行采空区治理,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
(八)水上(渡口)交通方面。全面检查各类运输船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加大对“三无”违法运输船舶、乡镇客渡船、旅游船、游艇、船舶超载、农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的监管力度。
此外,学校、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属地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各乡镇及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监管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在国庆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按照上限严厉处罚。
(四)制定预案,加强值班。要严格执行国庆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理。此外,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处置紧急情况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请各乡镇,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 毅 电话:5034168(兼传真)
邮 箱:whxawb@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县政府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客货运)交通、水上(渡口)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二、检查整治重点
(一)道路(客货运)交通方面。全面加强对道路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扎实开展道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闯红灯、客车超员、违法停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
(二)消防安全方面。以“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公共聚集场所(包括文化娱乐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及其周边场所等四类对象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防范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方面。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停产检修和试车的安全管理,防范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
(四)建筑施工方面。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尤其对安全状况较差的工程、临街或人流密集地段的工程以及工程中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和大型设备等要重点监控,预防高空坠落、坍塌、大型建筑机械等多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五)旅游方面。对旅游汽车、游船、快艇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容易发生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公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全面进行旅游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安全。
(六)特种设备方面。以人员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排查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制度是否落实,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维护,运行是否正常、运行记录是否真实等。
(七)非煤矿山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及未按规定进行采空区治理,切实做好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
(八)水上(渡口)交通方面。全面检查各类运输船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情况,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加大对“三无”违法运输船舶、乡镇客渡船、旅游船、游艇、船舶超载、农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的监管力度。
此外,学校、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国庆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方式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属地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各乡镇及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
(二)落实责任,监管到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本辖区、本系统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梳理,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在国庆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一律按照上限严厉处罚。
(四)制定预案,加强值班。要严格执行国庆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急处理。此外,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处置紧急情况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请各乡镇,工业园区及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于10月11日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 毅 电话:5034168(兼传真)
邮 箱:whxawb@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