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小街二号沟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办〔2023〕20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3〕44号)要求,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开展了全面排查。为做好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更严作风抓好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环境问题整改。
二、基本情况
淮河干流五河段入河排污口(泵站、涵闸)排查工作从2023年12月5日开始,到2023年12月13日截止,历时9天,涉及沿淮7个乡镇。分别对淮河流域局第一次推送的32个排口、县水利局推送的22个涵闸和省生态环境厅第二次推送的38个排口进行排查,共排查92个点位,并对其中有水的26个点位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进行取样检测,最终确定43个入河排污口点位。其中:临北回族乡9个,大新镇3个,新集镇3个,头铺镇3个,城关镇6个,小溪镇6个,朱顶镇13个。按市整改办要求,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了43个入河排污口的浮草、水葫芦、杂物等清理工作。
经过对43个入河排污口筛查,并与市生态环境局和淮河流域局共同审核,最后确定11个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其中:临北回族乡2个、大新镇1个、城关镇2个、小溪镇1个、朱顶镇5个。对11个入河排污口形成问题清单,落实工作措施,确定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时限。
三、整改要求
(一)坚持高位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当前长远,综合系统施策,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让群众满意。
(二)坚持扛牢责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抓主抓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认真分析整改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加大攻坚力度,把实干变成实效。各乡镇要按照“一口一策”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到人,对排污口存在的问题排查溯源,做好常态化动态清理工作,及时清理浮草、水葫芦、杂物等,同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排污口干净整洁、水质达标。经费由县财政拨付,具体实施由所在乡镇负责。
(四)坚持闭环督导。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要进行实地抽查督导,定期调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上报整改工作进度,并对工作滞后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单。
(五)坚持从严验收。严格按照验收销号程序做好相关资料、台账以及过程的监管,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提前完成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