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02 15:59 来源: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农业农村局(县水产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4〕250号)文件,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春华草业专业合作社等11家主体为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时间08月02日至08月0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52-5037968(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农业农村局

2024年08月02日


附件: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2024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实施主体名单


1.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春华草业专业合作社;

2.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诚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3.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振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安徽中聚汇通农业有限公司;

5.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家利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6. 蚌埠市亿丰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

7.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方玲玲秸秆专业合作社;

8.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瑞胜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

9. 现代牧业(五河)有限公司;

10. 安徽省尚书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1.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德富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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