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建蚌埠市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的通知
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蚌农〔2021〕20号)文件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开展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有发展规模和比较优势、在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和市场基础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农批市场等主体。
2.基地创建条件。示范基地主导产业产值年增长10%以上,示范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将示范基地打造成为县域特色支柱产业。生产主导型、加工主导型、流通主导型各类基地每年销往沪苏浙地区的产品销售量需分别占基地生产总量、加工总量、供应总量的50%以上。
二、申报数量。
市分配我县示范基地4个。
三、申报程序
1、主体申报。有发展规模和比较优势、在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和市场基础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农批市场等主体进行申报,填写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
2、县级初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到实地核查情况,提出初步推荐示范基地创建名单。
3、推荐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初步推荐示范基地创建主体申报材料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推荐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要求
申报示范基地创建主体,填写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详见附件),于3月28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计划股。
联系人:曹勋、冯大庆;电话:0552-5037968、5815171;邮箱:592774039@qq.com。
附件: 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2021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
示范基地创建申报表
申报主体: 申报时间 :
基地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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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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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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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及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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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目标及项目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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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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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意见 |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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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领导小组意见 |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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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产业类别从粮油类、果蔬类、水产品类、畜产品类、奶制品、流通类中选择一类填写;
2.基地类型从生产主导型、加工主导型、流通主导型中选择一类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