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和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股室:
《2020年市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和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26日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2020年市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产业化项目资金使用和任务实施方案
根据《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的通知》(蚌农〔2020〕
27号)和《蚌埠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六次产业政策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蚌农产办〔2020〕9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产业化项目资金34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项目。
项目资金40万元。
(一)实施内容
示范创建2个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实施条件
申报成功2020年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省级示范创建的基地。每个基地奖补20万元。
(三)实施主体
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现代牧业(五河)有限公司。
(四)实施要求
成功创建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实施主体提供创建项目材料并附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二、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项目
项目资金120万元。
(一)实施内容
1、新认定为市、省、国家级龙头企业,给予奖补;新认定为市、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予奖补。
2、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奖补。
3、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龙头企业,给予奖补。
4、对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或院士工作站、省部级研发机构或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奖补。
5、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伯乐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现代农业)总裁班学习的,给予奖补。
6、对当年参加市级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奖的给予奖励。
7、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奖补。
(二)实施条件
1、新认定为市、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新认定为市、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2、在省股权交易中心农业板挂牌成功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
3、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龙头企业,除享受现有科技政策奖励外,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4、对龙头企业建立国家级研发机构或院士工作站、省部级研发机构或博士后工作站的,除享受现有人才政策外,分别再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龙头企业负责人参加伯乐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现代农业)总裁班学习的,给予每人5万元一次性奖补。
6、对当年参加市级创业创新大赛,荣获一等奖奖励8000元、二等奖奖励6000元、三等奖奖励4000元、优胜奖奖励2000元。
7、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以统计局提供的行业代码为准),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补。
(三)实施主体
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实施要求
各类主体按照标准进行申报。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管,实施主体提供项目材料并附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三、支持龙头企业提高生产能力项目
项目资金140万元。
(一)实施内容
1、对龙头企业当年用于扩大生产能力、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补助。
2、对龙头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
3、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设备等改造给予补助。
(二)实施条件
1.对龙头企业当年用于扩大生产能力、新增银行贷款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资金额)。
2.对龙头企业扩大投资规模,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3.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设备等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补。
(三)实施主体
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四)实施要求
企业按照标准进行申报。带动扶贫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享受政策。
资金使用要求:在项目资金范围内,首先保证第1项贴息项目,在满足第1项贴息项目后,有结余资金再奖补第2项扩大投资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2项奖补资金满足后再有结余,则奖补第3项技术设备等改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如单项资金不足按比例补助。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实施主体提供项目材料并附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四、大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项目
项目资金10万元。
(一)实施内容
1、参与省厅组织的央视和省台宣传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
2、参加省市组织的各地农交会和博览会,大力宣传推介我县名优农产品的给予奖补。
(二)实施条件
1、参与省厅组织的央视宣传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与省台宣传企业给予不高于宣传费用一次性补助。
2、参加市、省、省外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和博览会的,分别奖补0.2万元、0.4万元、1万元。对积极参与上海、合肥等农交会品牌宣传企业,给予全额奖补。
(三)实施主体
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实施要求
项目实际完成后给予奖补。参加农产品交易会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遵守农交会的各项规则,按照农交会要求办事。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实施主体提供项目材料并附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五、加快发展农业新业态项目
项目资金30万元。
(一)实施内容
1、支持电商龙头带动扶贫发展。对农业电商企业、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分别给予奖补。
2、推进农产品出村工程。对农业电商和龙头企业,当年网上销售行政村特色农产品分别给予奖补。
3、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当年创建成功市、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4、对获国家、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村,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实施条件
1、支持电商龙头带动扶贫发展。对农业电商企业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网上户均销售农产品达1万元以上和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10户以上,网上户均销售农产品达1万元以上,分别奖补电商企业和龙头企业5万元、1万元,每增加带动1户再奖补1000元。
2、推进农产品出村工程。对农业电商和龙头企业,当年网上销售行政村特色农产品达100万元以上的,奖补企业1万元,每增加100万元,奖补5000元。
3、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休闲农业,当年创建成功市、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4、对获国家、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实施主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电商和龙头企业、村民委员会。
(四)实施要求
各类主体按照标准进行创建申报。
(五)监管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实施主体提供项目材料并附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六、项目管理和绩校评价
1、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本方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专项资金,且 3年内不得申报市级农业项目。
(1)利用虚假资料和凭证骗取专项资金的;
(2)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的;
(3)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
(4)对市、县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
(5)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
2、绩校评价。
(1)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反馈项目进度和执行情况、效益实现情况。
(2)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差的企业,2年内不得再申报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
(3)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扶贫带动,对带动贫困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贷款贴息、龙头培育、品牌创建和龙头认定等六次产业政策优先予以申报奖补。
七、项目资金统筹
2020年市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第一批)产业化项目总资金340万元,上述单项(不含第三项支持龙头企业提高生产能力项目)资金总额可根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余缺调剂,调剂后剩余资金统筹用于市推进六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和县推进六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中的项目,资金用完为止。
1946bv1946伟德手机版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4日